绿色食物:指遵照可持续成长准绳,按照特定出产体例出产,经特地机构认定,许可利用绿色食物商标标记的无污染的平安、优良、绿色食物分?。
2006年4月29日第十届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并于2006年11月1日正式实施 (2022年9月2日第十三届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修订。
3)名特优新农产物:指正在特定区域(准绳上以县域为单位)内出产、具备必然出产规模和商品量、具有显著地区特征和奇特养分质量特色、认知度和佳誉度高,并经农业农村部农产质量量平安核心登录通知布告和核发证书的农产物及初加工产物。